據浙江省教育廳網站消息,浙江省教育廳日前印發《浙江省本科畢業論文(設計)抽檢實施細則(試行)》(以下簡稱《實施細則》),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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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實施細則》指出,對連續2年均有“存在問題畢業論文(設計)”且比例較高或篇數較多的高校,省教育廳將予以通報,減少其相關專業招生計劃,并進行質量約談,提出限期整改要求;
對連續3年抽檢存在問題較多的本科專業,經整改仍無法達到要求者,視為不能保證培養質量,省教育廳將依據有關規定責令其暫停招生,或建議省學位委員會撤銷其學士學位授權點;
對涉嫌存在抄襲、剽竊、偽造、篡改、買賣、代寫等學術不端行為的畢業論文,高校應按照相關程序進行調查核實并作出處理;
抽檢結果將作為本科高校分類評價、本科教育合格評估和審核評估、一流本科專業建設、招生計劃分配、直升推免的研究生比例、新專業申請、學位點申報等教育資源配置的重要參考依據。
以下為通知全文:
浙江省教育廳關于印發《浙江省本科畢業論文(設計)抽檢實施細則(試行)》的通知
各本科高校:
根據《教育部關于印發<本科畢業論文(設計)抽檢辦法(試行)>的通知》(教督〔2020〕5號),經研究,制定了《浙江省本科畢業論文(設計)抽檢實施細則(試行)》?,F印發給你們,請遵照執行。
附件:《浙江省本科畢業論文(設計)抽檢實施細則(試行)》.docx
浙江省教育廳
標簽: 本科畢業論文抽檢